【直通县市两会】昭觉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开幕
政治上各国不得不面对共同的问题,如核战争、环境污染等。
用这种机制的例子还很多。国家让我们行使正当防卫权,实际上是国家授权我们来解决纠纷,以正当防卫的方式让纠纷减少。
中国传统社会,中国传统政治,就是最为重视和谐的。中国古代的这种机制是让家长的权威和国家的权威结合起来,这也是一种解决纠纷的思路。他们有很多好的环保设施和制度。又比如《天龙八部》、《倚天屠龙记》,里面也有很多江湖社会参与纠纷解决的事例。你们看,假如我们有古代中国或现代西班牙那样的一种送惩制度,这个事件也许就不会出现。
到处山清水秀,森林茂密,充满灵气,充满诗情画意。为什么呢?因为在一个封闭的社会里面,一个人一旦被贬低、被谴责,他在这个社会上永远比别人低一等,永远抬不起头来。图4显示了1991-2000年间清河法院的民事审判庭、人民法庭以及全国各级法院的民事案件平均判决率变化情况。
——,1998d ,《司法的理念与制度》,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对于法院而言,法律社会学家们也很早就认识到司法实践并非一个纯粹的技术过程,而是经常被法院的组织语境和社会语境所塑造(例如:Galanter ,1974。五、结论 上述对清河法院司法过程的讨论充分显示出,被移植的法律制度在中国基层司法实践中的生存,是通过其自身意涵对本土的社会和政治需求的适应及本土化而实现的。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份文件里列出了许多案件审理之外的工作来使行政审判庭的存在获得形式上的合法性,然而,这些工作仅仅是行政审判庭人员实际工作中微不足道的部分,他们的绝大多数精力都用在了民事经济案件上。
虽然民事案件调解率以及上诉率的全国性数据都是不断下降的,但作为最基层的司法机构的人民法庭里的司法实践在过去的20年里却并没有变得更加专业化,换句话说,人民法庭里的基层"司法"并没有变得越来越像法律意义上的司法。因此,无论是人员还是案件类型都不能解释上述判决率的明显区别。
图1中的组织结构并不仅仅是一个司法组织结构,而且还是一个与政府机关的行政系统结构相似的行政系统,每个法官都被按照其行政级别来任命和管理。陈端洪,1997),在很多地方的基层法院,纠纷的解决却呈现出完全不同的方式。对此文的后续性研究参见Kritzer Silbey,2003)。国务院制订了大约770项行政法规,地方政府制订了超过5200项地方性法规(Cai ,1999:136)。
其次,与经济相关的民事借贷、债务等案件的数量也随之明显增长,甚至连离婚案件的数量在1994-1996年间(平均每年27513件)也比1982-1993年间(平均每年13511件)有了显著增长。刑事案件的数量一直相对稳定,除在1983年"严打"期间上升到70件之外,一直在23-51件之间。法院人员的大幅度增长反映出了全国范围内经济发展和社会变革对司法造成的压力(贺卫方,1998d :14-17。表2显示了清河法院在1978-2000年间的四个有代表性的年份的组织结构:(1)1978年,法院重建的年份。
由于经济案件(尤其是羊绒购销合同和借款合同案件)数量的大幅度增长,人民法庭开始负责越来越多的经济案件的审理。于是,在不同的社会语境下,这一中间空间将会被以不同的方式建构。
民事审判庭的判决率在最高的1999年达到了0.547(即以判决结案的案件数已经超过了以调解结案的案件数),即使在最低的1993年也达到了0.284.与此相对,清河法院各人民法庭的判决率在最高的1995年也只有0.302,在最低的1997年则只有0.093(即只有不到10%的民事案件以判决结案)。在这一部分里,我将通过调解程序在两个不同社会语境下的不同意涵,来说明司法实践中的合法性冲突以及这些冲突所导致的法律制度意涵的社会建构过程。
但必须注意的是,在很大程度上,正是通过法院内部的上述权力结构,来自法院外部的各种影响才能够控制案件审理的结果。四、法律制度意涵的社会建构——以民事审判中的调解为例 被移植的正式法律不但在改变本地的司法过程上作用十分有限,而且其自身在司法实践中的意涵也并非如新制度主义者们所述的那样一成不变,而是会受到不同语境下的各种社会建构。如何在法律设定与乡镇的要求之间的张力中保持平衡,成为人民法庭所面对的重要问题(赵晓力,1999)。Zhang ,2003),当代中国司法的一个致命问题是"执行难",即法院的许多判决无法得到有效执行,而这一问题导致了1999年司法系统的一场全国性的案件执行运动。"内请"的原理事实上很简单:因为上级法院有权改变下级法院的判决,而被改判的案件比例是中国法院系统里衡量基层法院工作质量的一项重要标准,所以基层法院自然会尽量使其司法判决与上级法院一致,以避免不利结果。我在芝加哥期间,Robert Dingwall、Andrew Abbott、William Parish、Terry Clark 、Dingxin Zhao、Kwai Hang Ng、Elena Obkhova 以及《法律与社会评论》(Law Society Review)和《法律与社会研究》(Law Social Inquiry)的六位匿名审稿人都对文章的重新写作和修改提供了宝贵意见和建议,尤其要感谢Ethan Michelson在文章的理论框架、组织结构、材料收集等诸多方面向我提供的无私帮助。
参照苏力(2000a :328-337)在研究基层法院法官专业化问题时的分类,我将清河法院增长的人员分为复转军人、外单位调入人员和大学毕业生三类。同时,司法制度的变革也遇到了类似的困难,当对诸如"程序正义"这样的法律理念的讨论在法学界吵得沸沸扬扬的时候(例如:季卫东,1993。
于是,对西方各主要国家(包括英国、美国、德国、日本等)立法的移植便成为这一规模宏大的立法活动的核心(Alford ,1999:198)。当然,这并非意味着中国正在进行并已取得了很大成效的司法改革失去了其正当性,我想强调的是,如何调整改革的步伐以调和本文所讨论的各种合法性冲突对于司法改革的顺利进行是至关重要的。
」这是一个韦伯意义上的各个机构具有清晰层级(hierarchy )的科层化的组织结构。深入群众、根据当地的社会价值和道德规范解决纠纷始终是人民法庭调解工作的核心信条(Zhang ,2003:77)。
首先,解释上述判决率的区别应当考虑使用民事诉讼的两个不同人群的区别。传统上人民法庭主要审理民事案件,在法院的组织结构中也是民事审判庭的下属机构。我的研究正是在这样的学术背景下展开的。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中国法学界对这种状况逐渐开始进行反思。
中心法庭的建立基本上是清河法院根据自身发展需要而进行的司法体制方面的制度创新,①「类似的制度变革在山东的一些法院也可以看到(赵晓力,1999:51)。这是因为,中心法庭已经摆脱了原人民法庭对乡土社会的依附状况,"以退为进"地在理性化的司法体制与传统社会的张力中获得了一个平衡点。
这样的司法实践要求法官与本地的社区具有紧密的联系,于是法官的本地化便成了基层法院的必然选择。③「苏力在一篇文章的附录中曾论及这一问题(苏力,2000a :54-60)。
然而,对清河法院的研究表明,司法改革虽然能够使中国司法系统的制度建设趋于理性化,却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本地化的社会结构和观念,片面追求激烈的制度变革只能使基层法院越来越不堪重负。在这一节里,我将以这22年里清河法院的人员增长和组织结构变迁为例,说明制度移植对基层法院内部正式制度的深刻影响。
这一法律制度本土化过程的内在原因在于本地的合法性问题的复杂性,全球化的制度要求、经济发展的压力、政治制度的影响以及本地的社会秩序都会对被移植的法律制度提出某种合法性要求,而为了调和这些合法性要求之间的冲突,法律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意涵也就成了具体的社会建构的结果。羊绒、汽车配件、摩托配件、合金刀具和耐火材料并称清河县的五大行业,其总产值占全县的84.6%(1995年),其中仅羊绒行业的总产值就占全县总产值的62%.事实上,清河县的经济增长与羊绒产业的发展是密不可分的,羊绒产业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截至1995年,已涉及全县207个村,并形成了东高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三力羊绒制品有限公司等全国范围内的知名企业。需要注意的是,调解在县法院与人民法庭的不同意涵将会影响当事人在诉讼中的不同预期:县城的居民倾向于将调解视为一种正式的法律程序,而农村地区的居民则将这一制度理解为非正式的"大众化正义"方式。以梅耶为代表人物的新制度主义者认为,法律制度的全球化传播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民族-国家的独特性,使国家法律表现出向"全球化的、理性化的以及普遍性的文化原则"(Boyle Meyer,2002:72)的会聚性(convergence)。
」经常产生仅仅具有符号化功能的制度,而非正式吸收(informalcooptation)则往往会对组织决策形成实质性的控制(Selznick,1966)。县法院民事审判庭与人民法庭在各种类型案件的比例上并没有显著差别。
不同人群法律意识的区别会导致在不同的社会语境下人们在诉讼中的不同要求。当这两种合法性在司法实践中发生冲突时,被移植的正式组织结构就会发生断藕过程,以适应两种合法性对它的不同要求。
同时,法官在合议庭之外对案件的私下讨论也很普遍。【关键字】法律移植/合法性冲突/基层司法/本土化/符号化 法律只要不以民情为基础,就总要处于不稳定的状态。